关于我市公众报告传染病疫情线索的公告


文章类型:热点关注   来源:梧州市疾控中心  发布日期:2026-05-27


公众报告传染病疫情线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传染病监测预警的重要渠道之一,对早期识别疫情风险、快速开展调查处置、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疫情线索公众报告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传染病疫情线索公众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综监测发〔2025〕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疾控局关于贯彻落实做好传染病疫情线索公众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公众报告传染病疫情线索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告主体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线索,均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

二、报告情形

如您或身边人发现以下疑似传染病疫情相关情况,请在第一时间内主动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提供疫情线索,以便及时开展风险排查和调查处置。

1.重点(或特殊)人群异常线索:身边有近期从境外疫情高发国家/地区返回、国内涉疫重点区域旅居史人员,或与传染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出现疑似传染病相关症状;

2.多人健康出现异常症状线索:社区、家庭、学校、托幼机构、工厂、养老机构、畜禽养殖场或屠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内,短期内出现较多不明原因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等疑似传染病症状;

3.动物接触后出现异常线索:本人或身边人群与家禽、家畜、野生动物密切接触后,出现重症或不明原因死亡情况;

4.特定区域高发疾病:自然疫源地(如森林、草原、湖泊等)等特定区域高发且危害较大的传染病(如鼠疫、霍乱、炭疽等);

5.其他高危风险线索:新发、罕见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聚集性疫情等线索;

6.其他风险线索:其他您认为可能引发传染病传播或危害公众健康的异常情况。

三、报告渠道

1.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咨询报告电话:

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3863725

龙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2466822

苍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2596025

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7292987

蒙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6282142

岑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2519820

2.公众也可就近前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辖区内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现场向工作人员反馈相关疫情线索。

四、报告要求

为确保我们能够快速核实和处置,请您在报告时尽量详细提供以下信息:

1.报告人信息:姓名(也可匿名),联系电话。

2.发生地点:线索发生的详细地址。

3.发生时间:发现或症状出现的具体或大概日期。

4.线索类别与事实:以上疫情线索中的哪一类或几类情形。

5.建议尽可能多提供相关信息(如有):涉及人员,已采取措施及其他相关情况补充。

6.其他:请第一时间报告,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不得瞒报、缓报、谎报疫情线索,严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报告人有义务配合后续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核实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阻碍公民依法报告。

接到疫情线索后,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甄别、风险研判、调查处置等,对于报告人的个人信息、上报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

疫情信息报告,守护健康,人人有责。您的一次及时报告,可能会避免一场潜在的疫情传播。希望广大市民群众与我们携手,共防传染病,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健康!


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