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疾控中心公正性承诺
为保证中心检验检测工作科学、独立、公正、准确、可靠,特作如下承诺: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中,严格执行检验检测标准等相关技术法规。
2、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科学求实,公平公正原则,数据真实准确,证书报告规范,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保证独立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不受来自商业、财政、行政等的干扰及干预,检验检测人员只能在本中心从业,决不参与兼职等任何影响独立判断和有损检测诚信度的活动。
4、严格遵守与客户签订的一切合同或协议,对客户的技术资料、数据仪器其他商业信息严格保密,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资料从事技术科开发和技术服务。
5、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公开合理收费。及时处理申诉投诉,一周内给予答复。
6、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检验报告按相关计划完成并出具。产品检验报告15个工作日内出具,健康体检报告5个工作日内出具,除特殊情况外。
7、中心主任遵循《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承诺为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必要的资源。
8、所有检验检测人员必须熟悉管理体系文件,并执行相关政策和程序。
9、若违反以上承诺并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我们将依法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桂ICP备17011531号-1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32号
联系电话:0774-3863720 传真号码:0774-3863725 电子邮箱:wzscdcbgs@163.com
地址:广西梧州市春湖路3号 邮编:54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