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计委到梧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督查
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及时了解我区各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开展和食品安全工作体系能力建设情况,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组织的督导组于2015年11月4-5日到梧州市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督导检查。
督导组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评估处处长黎火佳担任组长,成员有自治区疾控中心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有关人员组成。以召开座谈会、现场督查和反馈的形式对我市卫计委和疾控中心、苍梧县疾控中心,抽取2家市级和1家县级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哨点医院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了2015年广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通过现场督查,督导组肯定了我市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市要继续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着力提高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也要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正面宣传,有效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提高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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