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寨卡病毒病
广西是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举办地,与东盟有关国家和地区人员往来密切,且2014年我区南宁、梧州、贺州等地曾暴发本地登革热疫情,白蚊伊蚊在我区广泛分布,故输入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的风险较高。
寨卡病毒病是由寨卡病毒引起急性传染病,通过蚊子(伊蚊)叮咬感染并传播。感染寨卡病毒后,大约3-12天后开始发病,主要有发热、皮疹、关节痛、肌肉痛、头痛、结膜炎等症状,一般2-7天自愈,重症和死亡病例少见。但有研究表明,寨卡病毒感染可能导致少数人出现神经系统和自身免疫系统并发症,孕妇感染后可能会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目前,该病尚无疫苗和特效治疗药物,预防措施主要是防止蚊虫叮咬。
如何预防
为预防寨卡病毒感染,提醒有旅行计划的广大群众:谨慎选择旅游目的地,并做好必要防范。
1.在出行前,通过媒体查询或咨询当地的疾控、检验检疫或旅游部门,了解旅游目的地寨卡病毒病流行情况,尽可能避免(尤其是孕妇或有怀孕计划的女士)前往有寨卡病毒病疫情国家或地区旅游。
2.若不可避免在寨卡病毒病疫区旅游,应充分做好蚊虫叮咬防范措施。选择有空调的宾馆住宿,外出时应穿浅色长袖、长裤和长袜,并在裸露皮肤上喷涂驱蚊剂,避免在公园和景区树荫下长时间逗留。
3.旅行期间如有发热、皮疹等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
4.回国入境时,如有上述症状,应主动告知机场/港口检疫人员。
5.在回国后两周内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向医生告知近期旅行史
摘自:广西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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